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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区灭菌产业基地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时间:2024-10-03 14:47:19 文章作者:小编 点击:

  为加快推进光明区2023年招拍挂产业用地供应工作和光明区白花片区土地整备工作,我局依职权编制了《光明区灭菌产业基地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研究方案》。该项目方案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和《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GM05-06-02地块位于马田街道根玉路与东明大道交汇处西南侧,用地面积为30558.22平方米,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为法定图则未覆盖区域。

  (六)建筑退线、建筑间距、机动车泊位数、建筑覆盖率、绿化率等结合项目特点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相关规范予以控制;

  (八)周边道路:在地块西侧将规划支路石山路向西北侧延伸至东明大道,道路红线米;

  (九)为后续规划实施预留弹性,在用地规模和建筑面积不增加的前提下,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含分项指标等)可结合项目实际及规划建设方案予以适当优化,不视为对已批准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调整。

  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研究和基本生态控制线选址研究论证方案详见附图,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刊登外(鉴于附件较大,报纸公示不含附件,详情请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及我局网站),同步在下列实地和网站公示:

  本次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研究方案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9月29日至2023年10月28日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公示地点及公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7),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2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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