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 2018年5月21日至22日,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称“上合组织”或“本组织”)成员国安全会议秘书第十三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由中方主持。
印度共和国副国家安全顾问康纳、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助理兼安全会议秘书叶尔梅克巴耶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赵克志、吉尔吉斯共和国安全会议秘书萨根巴耶夫、巴基斯坦共和国总理国家安全顾问詹朱阿、俄罗斯联邦安全会议秘书帕特鲁舍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安全会议秘书卡霍罗夫、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安全会议秘书马赫穆多夫、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阿利莫夫和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主任瑟索耶夫出席会议。
各方欢迎印度共和国和巴基斯坦共和国作为上合组织成员国出席本次会议。
各方就上合组织地区安全与稳定方面的形势交换意见,讨论了上合组织成员国进一步开展合作打击、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非法贩运武器、毒品走私、跨国有组织犯罪及保障国际信息安全等问题。
各方强调要合力构建共同、综合、可持续、合作、平等和不可分割的安全架构,探讨共同应对现代威胁和挑战,维护和平与稳定,确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同理念。
各方指出,当前世界处于变革时期,地缘政治版图日益多元化、多极化。国际安全领域亦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活动、贩毒和跨国有组织犯罪日益活跃。国际恐怖组织试图向上合组织地区渗透。上述挑战对本组织成员国安全与稳定构成严重威胁,需在平等合作及互信基础上协力综合施策、有效应对。
各方重申,打击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是本组织成员国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指出应在该领域采取综合措施。
各方欢迎为建立以联合国为主导、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全球反恐统一阵线所作努力,重申对待恐怖和极端分子应摒弃双重标准,强调国家及其主管机关在本国境内及专门国际合作框架内打击和极端主义问题上的核心作用。
各方指出应继续推动在协商一致基础上通过联合国关于打击国际的全面公约。
各方欢迎哈萨克斯坦关于在联合国框架内制定实现无世界行为准则的倡议。
各方指出,2017年6月9日在阿斯塔纳签署的《上合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及将在青岛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上批准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打击、分裂主义、极端主义2019年至2021年合作纲要》意义重大。
各方呼吁,必须有效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决议,打击一切形式的融资和物质技术支持。
各方表示,在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上通过旨在防止青年参与恐怖和极端组织活动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致青年共同寄语》及其实施纲要十分重要。
各方欢迎2018年4月3日在莫斯科举行的主题为“在打击极端主义和方面开展国际合作的优先任务”的国际研讨会。
各代表团团长高度评价2018年5月3日至4日在杜尚别举行的打击和极端主义国际会议成果,会议为各方上述领域合作提供了重要平台。
各方指出将《上合组织预防品和精神药物滥用构想》草案提交上合组织青岛峰会审议的重要性。
各方积极评价上合组织与联合国毒罪办2018年3月12日在维也纳共同举行的“联合国与上合组织禁毒合作:新威胁,共行动”高级别活动成果。
各方指出,尽早恢复阿富汗局势稳定是维护和巩固上合组织地区安全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各方呼吁国际社会在联合国主导协调下加强合作,政治解决阿富汗问题,为阿富汗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福祉创造条件。
各方指出2017年10月11日在莫斯科举行的“上合组织-阿富汗联络组”会议取得成果,支持2018年5月在北京举行新一轮“上合组织-阿富汗联络组”会议。
各代表团团长欢迎2018年3月27日举行的主题为“和平进程:安全合作与地区互联互通”的阿富汗问题塔什干国际会议成果,认为该会议为阿富汗和平进程作出积极贡献。
各方支持阿斯塔纳进程为推动政治解决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问题发挥的积极作用。各方重申,国际社会应履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254号决议,支持联合国主导的日内瓦进程,在维护叙利亚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推进“叙人主导,叙人所有”的包容性政治进程。鉴此,各方指出,在索契举行的叙利亚全国对话大会成果十分重要。
各方重申,在恪守2015年2月12日达成的明斯克协议基础上政治解决乌克兰危机十分重要。
各方指出,应严格遵守《中亚无核武器区条约》,推动其议定书尽快对所有签署国生效。
各方将继续实施富有成效的边境管控,交换涉恐人员情报信息,调查跨国恐怖组织犯罪,防范外国武装和恐怖团伙潜入潜出。
各方指出,互联网等信息通信技术被大量用于宣传各种形式的、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招募武装分子、扩大恐怖活动规模、干涉别国内政以及实施其他犯罪行径。
各国支持在国际信息安全领域加强务实合作,以及在联合国框架内制定普遍接受的信息空间负责任国家行为规则、原则和规范。
各方听取了上合组织秘书长和地区反恐怖机构执委会主任关于安全领域工作的通报。
根据会议成果,各方签署了《上合组织成员国第十三次安全会议秘书会议纪要》。
各代表团团长高度评价本次会议高水平的组织工作,对中方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