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内异地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当事人,请到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辖区交通违法处理部门进行办理。省内异地违法行为查询电线.广州辖区内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主或当事人在15日内携带本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到以下的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大厅以及各分理点办理:
办公时间:(1)-(14)周一至周五8:00-18:00,周六日上午8:00-12:00;
3.办理手续后15日内到市属各建设银行缴纳罚款。逾期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不接受处理的道路交通违法车辆,将停办车辆的年检、审等各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