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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蒙“新法新释背景下工程建设企业风险防范与争议解决”经验交流会召开

时间:2024-10-18 17:41:17 文章作者:小编 点击:

  10月14日,2024京津冀蒙“新法新释背景下工程建设企业风险防范与争议解决”经验交流会在北京成功举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朱家亮,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冯义、副会长王翀,河北省建筑业协会会长梁军,天津市建筑业协会会长黑金山,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晓刚,工程建设企业领导及法务人员等200余人现场参会,近2000人观看线上直播。会议由王翀主持。

  会议由北京市贸促会、北京国际商会主办,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天津市建筑业协会、河北省建筑业协会、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中国建筑业协会法律服务与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承办,杭州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协办。

  冯义致开幕词时强调,依法治国是党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企业合规管理是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企业层面的实践要求。他从经济、行业角度分析企业要保持持续健康发展,尤其是高质量发展,必须确保合法经营,为企业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强化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遵循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意识,提高风险预警和应对能力。他表示,联合会从2011年北京市司法局、住建委联合授权设立“北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到今年4月成立法律服务与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持续发挥资源优势,组织法律相关公益活动;发挥专业优势,成功调解多起行业纠纷。未来,联合会将持续发挥企业与政府的桥梁纽带作用,担起推动行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任。

  黑金山、梁军、杨晓刚分别代表天津、河北、内蒙古建筑业协会致辞时强调,加强风险防范、确保企业合规经营的重要性,要从强化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遵循行业标准及规章、健全争议解决机制等方面做好合规经营、规避运营风险。

  朱家亮讲话时指出,随着国家经济的持续发展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工程建设企业面临着更加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和更加严格的监管要求,如何在新法新释背景下有效控制项目风险、妥善解决各类争议是当前紧迫而重大的任务。他希望,四地协会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加强沟通、增进共识、形成合力,以更加开放更加积极的态度促进区域合作,向更高层次和更广领域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

  交流会由六位行业专家及律师作专题分享。北京因然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法律服务与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马明杰讲授了《实案例解:建设工程造价结算裁判与价款优先受偿权竞序规则》,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张炯讲授了《海外工程承包风险识别与控制》,中国建筑业协会法律服务与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孟尧讲授了《住建领域“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工作实践与探索》,河北忠信信用评价有限公司高级顾问、河北省建筑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于永涛讲授了《非合规经营导致的行政处罚对建设企业的影响和行政争议解决方案》,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法律服务与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刘爽讲授了《当前形势下工程建设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法律实务》,内蒙古尚本律师事务所主任、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法律服务中心主任黄志强讲授了《调解+仲裁+公证+司法确认的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工作新探》。

  交流会有助于帮助企业应对当前形势、实现工程项目顺利履约、控制各类风险、促进争议解决,为京津冀蒙地区工程建设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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